亚当·拉德兰下周将面临新的洗钱指控
吉隆坡:下周,沙甘布·贝尔萨图分局副局长亚当·拉德兰·亚当·穆罕默德将在沙阿南法庭面临另一项指控,罪名是涉嫌使用非法活动的收益。
副检察长Mohamad Fadhly Mohd Zamry和Farah Yasmin Salleh在分别由Azura Alwi和Suzana Hussin法官主持的两个会议法庭上提到Adam的Jana Wibawa欺诈案时披露了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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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最后一次提及日期,检方通知(法院)他们打算将案件移交给第14刑事会议法庭(Suzana法官面前),但在10月25日,被告根据2001年反洗钱,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(AMLATFPUAA)被指控时,出现了新的发展。
“控方还将于下周在沙阿南法院以类似罪名起诉亚当·拉德兰。
Mohd Fadhly周二(10月31日)表示:“因此,我们要求将移交给第14刑事法庭的申请重新确定日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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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家法院都将11月28日定为开庭日期。
在周二的诉讼中,Adam Radlan由律师Wee Yeong Kang代表。
2月21日,他在吉隆坡法庭被控两项贪污罪。
在第一项指控中,他被指控向MIE Infrastructure & Energy Sdn Bhd的董事总经理Mat Jusoh Mamat索取了价值4780万令吉的道路工程项目总金额的3.5%至7%的贿赂。
他还被指控在他的联昌国际银行账户中从Mat Jusoh Mamat那里收取50万令吉,作为帮助MIE获得该项目的引诱,该项目横跨Jalan Sg Adam到Perlis的Kg Bana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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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称,该罪行分别于2021年3月和11月26日在杜打马的一家餐厅和联昌银行的武吉东古分行发生。
2月22日,亚当·拉德兰在沙阿南法庭被控贪污,他分别从连坦川和马钜索那里收受200万令吉和210万令吉的贿赂,以帮助Nepturis Sdn Bhd和MIE获得两个类似的项目(Jana Wibawa)。
2月28日,他被控向Lian of Nepturis索取200万令吉贿赂,作为他协助该公司获得Jana Wibawa相关项目的报酬。
所有指控都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(a)(a)条文提出的,并根据同一法令第24(1)条文进行处罚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不少于贿赂金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,以较高者为准。
10月25日,Adam Radlan在会议法庭面临另一项指控,罪名是使用两年前非法活动所得的50万令吉。——马来西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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